今天上午,广东电视台记者在龙华汽车站进行正常采访活动时,遭遇龙华街道办工作人员的不当阻拦,一名领头的工作人员甚至抢走了记者的摄像机。此事迅速刷屏,成为热议焦点,有网友直言:很难相信这样的事会发生在深圳。
事后,抢夺摄像机的工作人员身份被确定,系龙华街道办重点片区治理工作办公室主任周某。在媒体记者正常的采访活动中,作为基层干部理应正视媒体的采访和监督工作。但很显然,这名基层干部选择了最错误的方式——抢夺记者摄像机,抢走了记者的摄像机,问题就不存在了吗?
事实上,龙华街道办官方随后陆续发布了两则通报,试图平息业已发酵的舆论。从措辞上看,第一份通报先是摆出“挨打立正”的态度,一方面对街道工作人员“不当阻拦”的事实予以了确认,另一方面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停职检查的处理。
但这份通报显然无法让公众信服。光天化日之下,一名街道办的基层干部抢走了媒体记者的摄像机,阻碍记者正常的采访,此事不仅有损片区形象,更可能涉嫌违法。首先,大街上抢夺他人财物,或已涉嫌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严重时甚至可能构成刑事责任。其次,面对媒体记者的正常采访,这名基层干部抢机器阻挠采访,也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法》。
在这个背景之下,龙华街道办仅仅做出停职检查的处理,显得过于“仁慈”。要知道,大白天在大街上抢夺一位普通公民的财物都已经触碰到了法律红线,更何况被抢夺的是肩负公众期待的媒体记者,而抢夺者还是政府部门的基层干部。
于是,龙华街道办在两个小时后,再次发布第二份通报。内容上看,这份通报一方面确认了抢夺摄像机人员的官方身份,另一方面对该人员的处理也“升级”为免职,基本能回答当前公众的主要质疑。
尽管如此,第二份通报更像是第一份通报在平息舆论乏力后的亡羊补牢。回看两份通报,在时间上,在事件发生近7个小时后,官方才发出第一声,而这期间,公众的情绪早已被点燃,当事媒体也连续发布多个视频,截至目前视频点赞、转发和评论总量已突破100万。回应时间上的滞后,给舆论的发酵提供了天然的温床,舆论几乎一边倒地对基层干部的行为予以指责,甚至上升到所在单位及深圳全市。
在这个情况下,姗姗来迟且处理相对“温和”的通报,无疑是火上浇油,为舆论的发酵提供持续动力。
另外,在内容层面,两份通报值得鼓励的一点是,都能正视问题。但需要注意的是,由于第一份通报的相对“温和”的处理态度,第二份通报的发布有被舆论裹挟之嫌,虽在一定程度上能消除相关质疑,但并不能完全平息舆论。
跳开来看,此事缘起于媒体的正常采访,出现领导干部抢夺记者摄像机的事情,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,目前仍有一些领导干部对舆论监督还存在很深的认识误区,认为媒体监督是挑刺和找茬。
事实上,舆论监督是媒体的天职,甚至在自媒体时代,舆论监督早已泛化为全民参与的一项工作,政府部门在阳光下运作,执法单位在镜头下执法理应成为一种新常态。
一方面,媒体监督的动机在于“民有所呼、我有所应”,与政府部门类似,媒体肩负的同样是大量的群众工作;媒体监督的底层逻辑是报道问题并推动解决问题,某种程度上是对政府部门工作的查漏补缺,对提升政府部门的治理能力大有裨益。
另一方面,媒体并非挑刺或找茬,而是“刺”和“茬”本就在那里。新闻媒体在开展舆论监督工作时,“刺”和“茬”便已经出现,先有的事实,而后才出现的监督报道。无视工作中的不足,转而指责媒体挑刺找茬,这显然不是解决问题之道。
如同此事一般,基层干部抢走媒体记者的摄像机,媒体不报道,问题就不存在吗?